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第二期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信息来源: |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4-05-09
各有关单位:
继连续成功举办七届刑事辩护高峰会和第一期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后,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将于今年6月在北京举办第二期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
本期研修班在总结七届高峰会教学经验、采纳历届参会学员的反馈意见基础上,对课程设置、师资安排等方面进行精品打造,并针对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司法改革动态、新形势下辩护律师在刑事辩护实践中遇到、总结出来的新问题以及刑事辩护执业中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探寻解决问题的途径、探索新的辩护技巧,提高综合办案技能和风险防范意识。为做好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2014年6月27日-7月3日 北 京
(报名截止日期:6月20日;报到日期:6月26日星期四)
二、参加对象
各地律师协会负责人与有关人员;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副主任、合伙人及骨干律师。
三、内容及师资安排(见附件2)
四、相关费用
会务费:5000元/人。会议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报名联系方式
1.组委会联系方式:
电话报名: 010-62222050,62227510 联系人:彭顺13683678169
传真报名: 010-62227510,62222050E-mail:abcpeixun@263.net
2.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兵马司胡同63号 邮 编:100034
电话:010-66188780 联系人:周老师
六、其他事项
1.请参加者填写报名表并传真至组委会。组委会收到报名表后将提前一周发送报到通知,告知报到的具体安排事项;
2.本通知发送范围有限,欢迎地方律师协会协助组织相关单位人员集体参加学习。
七、特别声明
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是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的司局级法律培训机构,是唯一有权代表中国法学会开展培训工作的专门单位。其他单位使用带“中国法学会”字样的名义开办培训班、研讨班、论坛等,均属违规及侵权行为。举报及投诉电话:010-66188780。
附件:1.报名表
2.课程安排
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
201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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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报名表
第二期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报名表
姓 名 | 性别 | 职务 | 工作单位 | 区号+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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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报名学员人数( )人 带队人姓名( ) 传真号: 手 机: |
注:此表复印有效。010-62227510,62222050
附件2:课程安排
时间 | 内容与师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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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 星期五 | 上午:《刑法修正案(九)》前沿解读 ——高铭暄 中国著名法学家和法学教育家 | |
下午:《刑事诉讼法》与最新立法解释 ——陈卫东 中国著名刑事诉讼法专家 | ||
6月28日 星期六 | 上午:法庭上非法证据排除问题 ——王 军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正厅级检察员、全国检察业务专家 | |
下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与执法规范化 ——孙茂利 公安部法制局局长 | ||
下午:2014年司法改革若干前沿、热点问题 ——黄太云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 ||
6月29日 星期日 | 上午:刑事辩护法律适用 ——胡云腾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审判委员 | |
上午:职务犯罪与经济犯罪 ——裴显鼎 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 ||
6月30日 星期一 | 上午:证据规则在刑事辩护中的运用 ——焦 鹏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委会副秘书长 | |
下午:参观调研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 京都律师事务所在刑事诉讼领域居于全国领先地位,名誉主任田文昌律师被誉为“中国刑辩第一人”。 | ||
7月1日 星期二 | 上午:审判前的律师辩护 ——翟 建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委会原副主任 | |
下午:司法鉴定与刑事辩护 1.司法鉴定的法律变革 2.司法鉴定的技术变革 3.如何充分运用司法鉴定意见做好刑事辩护 ——薛火根 中华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 | ||
7月2日 星期三 | 上午: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一年以来的问题与对策 贪污受贿案件中自首的认定问题 ——许兰亭 中华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 | |
下午:庭审控辩技巧 ——田文昌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委会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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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 | 研修班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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