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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沫含 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

信息来源: |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2-11-08










刘沫含,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共党员,2008年2月参加工作,2019年7月参加司法部首批“援藏律师服务团”到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一年服务期满后连续两年续签。3年援藏工作,让她深深感受到边疆地区各族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和受援人对法律援助的渴望,志愿继续援藏,但按照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政策,律师援藏最长就是三年,继续援藏无法实现。带着对边疆地区法治工作的使命担当和对边疆地区各族群众的牵挂,2022年7月她又报名参加了司法部等有关部门组织的2022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到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志愿服务。

近年来刘沫含先后被评为“长春市司法行政好榜样”“长春好人”“吉林省优秀律师”“吉林省优秀共产党员律师”“吉林省司法厅厅直系统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吉林省‘民拥警’模范”等荣誉称号,2022年被服务地日喀则市市委、市政府评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其事迹被《吉林日报》《西藏日报》《法治日报》、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做专题宣传报道。